「你的故事呢?」我問道。
宵禁時間已到,店家正拉下鐵門。一位小姐關掉廉價的彩燈,換上慘白的日光燈泡。
「我是泰國籍,不缺庇護所。」K停頓了一下,說道。「是為了錢,為了這微不足道的小錢。」
庇護所?為了錢?我開始好奇了。
「我來自距離清邁市區,車程數個小時的鄉村。在清邁市區,一個大學畢業生薪水大概6000-8000銖。K喝了一口水。在鄉下,能賺到3000銖就要偷笑了。」
「當時我這鄉下人來到市區,沒有學歷沒有專長,發現什麼都貴,什麼工作都做不起。要去當服務員,一個月賺4000銖嗎?那我不如回鄉下。」K一邊回憶一邊抽菸。
我不禁為來清邁感到一切便宜的我感到羞愧。
「我租了一個小房間,一個月2000銖。唯一能讓我付得起這房租的工作,就是陪酒。」
「陪酒一晚我能賺200-300銖,勉強支付的起我在清邁生活一個月的費用。吃東西嘛…我一餐盡量30銖內解決。」
一個月房租2000銖,餐費2700銖…等等,所以…我難以啟齒。
「你是不是想問,既然陪酒入不敷出,除了賣笑,我有沒有賣身?」K看穿了我,拿起下一支煙點火。
煙霧繚繞著微弱慘白的日光燈,我盯著煙頭火星,一句話也說不出來。
庇護所?陪酒的低收入?K的故事?
K接下來的話,把我拉進更深的深淵。